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2018年預算編制說明
2018-03-0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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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2018年部門預算表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三、2018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經濟科目分類)
四、一般公共預算本級財力安排支出預算總表
五、基本支出預算表
六、項目支出預算表
七、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本次下達)(本表本單位無數(shù)據(jù))
八、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另文下達)
九、一般公共預算上年結轉支出預算表(本表本單位無數(shù)據(jù))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本表本單位無數(shù)據(jù))
十一、政府采購預算表(本表本單位無數(shù)據(jù))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本表本單位無數(shù)據(jù))
十三、省對下轉移支付預算表(本表本單位無數(shù)據(jù))
十四、省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本表本單位無數(shù)據(jù))
十五、新增資產配置表
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
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以下簡稱“檢測站”)于1984年4月份成立,是由國家質監(jiān)總局核準的綜合性檢驗機構,主要工作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相關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對報檢設備進行檢驗,為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提供檢驗,保障在用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壓力管道檢驗保證所檢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為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的獨立核算機構。
(三)重點工作概述
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相關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對報檢設備進行檢驗,保證所檢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專業(yè)從事全省化工行業(yè)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檢驗檢測工作。我站現(xiàn)有事業(yè)人員編制30人,職工人數(shù)37人,其中:在職職工24人、退休職工13人。在職職工具有專業(yè)技術職稱的19人,(高職7人、中職10人、技師1人、高級工1人),管理人員5人。
我單位車輛編制1輛,實有車輛1輛。
2018年檢測站財務總收入482.0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82.0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事業(yè)收入0萬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18年檢測站財政撥款收入482.0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82.05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82.05萬元(本級財力359.05萬元,專項收入0萬元,執(zhí)法辦案補助0萬元,收費成本補償123.0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0萬元,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成本補償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
2018年部門預算總支出482.05萬元。本級財力安排支出482.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9.05萬元,項目支出123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9.91萬元,占比8.28%,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福利支出和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9.96萬元,占比87.12%,主要用于檢測站成本費用的補償支出及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和日常辦公經費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2.18萬元,占比4.6%,主要用于繳納事業(yè)單位人員住房公積金。
經濟科目分組,對事業(yè)單位經常性補助482.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9.05萬元,項目支出123.00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87.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0.42萬元;對事業(yè)單位資本性補助4.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4.00萬元);
工資福利支出387.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3.93萬元,項目支出53.70萬元),其中基本工資111.48萬元,津貼補貼0.04萬元,獎金9.29萬元,績效工資197.47萬元,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39.21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4.51萬元,住房公積金25.63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90.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12萬元,項目支出65.30萬元),其中辦公費5.64萬元,水費0.73萬元,電費2萬元,郵電費5.47萬元,物業(yè)管理費0.48萬元,差旅費20.24萬元,維修(護)費0.25萬元,培訓費4.94萬元,公務接待費0.50萬元,專用材料費8.00萬元,勞務費16.00萬元,工會經費6.28萬元,福利費3.7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64萬元,其他交通費用6.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42萬元;
資本性支出4.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4.00萬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1.50萬元,專用設備購置2.50萬元。
本單位無省對下轉項轉移支付,無該項情況。
本單位無與中央配套事項,無該項情況。
本單位無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無該項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無該項情況。
2018年收支預算數(shù)均為482.05萬元比上年2017年收支預算數(shù)419.12萬元增加62.93萬元,增長15.01%,主要原因一是工資改革,調增了改革性補貼標準;二是由于工資調增,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有所增加;三是檢測站人員增加導致工資等相關費用增加。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憑借國家政治權力,以社會管理者身份籌集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維持國家行政職能正常運轉、保障國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統(tǒng)籌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類范圍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務、公共安全、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與傳媒、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醫(yī)療衛(wèi)生、節(jié)能環(huán)保、城鄉(xiāng)社區(qū)事務、農林水事務、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省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經濟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所作的一種分類科目,具體設類、款兩級。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職能活動所作的一種分類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動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標,具體設類、款、項三級。
一般公共預算: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準參照本法進行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鑒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需在完成2018年決算編制后才能統(tǒng)計匯總相關數(shù)據(jù),因此,將在公開2018年度部門決算時一并公開部門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10.5萬元,比上年2017年年初預算數(shù)10.5萬元無增減。其中公務接待0.5萬元,比上年2017年年初預算數(shù)0.5萬元無增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萬元,上年2017年年初預算數(shù)10萬元無增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全部為公務用車運行費,無公務用車購置費。無因公出國(境)費。
“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說明:本年“三公經費”比上年年初預算均無減少,主要原因是我單位檢驗項目地址均在昆明市以外,而我單位唯一一輛公務用車為20年前購買,已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無法正常使用,為了到達檢驗工地并且更好、更及時的完成檢驗工作,按時完成非稅收入收款計劃,不得不在市場上租用公車,產生大量公車租賃費和大量汽油費。本著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我單位將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的開支,盡力壓縮“三公經費”開支,嚴格遵循八項規(guī)定,盡力執(zhí)行只減不增的要求。
云南省石油化工鍋爐壓力容器檢測中心站2018年預算編制說明附表.xls